台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福利互助項目一覽表
台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福利互助項目一覽表

申請項目

申請金額

備註

死亡(含因病、意外)

240,000

92年7月前參加編組者

死亡(含因病、意外)

40,000

92年7月以後參加編組者

殘障

全殘

20,000



半殘

15,000



部份殘

10,000



傷病住院

互助人給付全額健保自付(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不包括指定住院病房、伙食、指定醫師、醫師助理、特別護士、掛號、及開立診斷書費用。

生育

10,000



結婚

10,000



退隊

依實際參加編組日起算

參加互助滿三年給付500元,每增一年加給200元(自70年4月30日起算)

眷屬死亡

父母配偶

10,000



子女

5,000



眷屬傷病住院

給付全額健保自付(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百分之五十。

不包括項目同上

1.經費來源:每年由縣政府編列1000元義消個人繳交400元

2.申請期限:六個月內

3.應附憑證:申請書一式三份、連同有關證件、申請書、審查表、領據

4.殘障認定依公務人員殘障等級認定標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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