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福利互助項目一覽表台中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福利互助項目一覽表 申請項目 申請金額 備註 死亡(含因病、意外) 240,000 92年7月前參加編組者 死亡(含因病、意外) 40,000 92年7月以後參加編組者 殘障 全殘 20,000 半殘 15,000 部份殘 10,000 傷病住院 互助人給付全額健保自付(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不包括指定住院病房、伙食、指定醫師、醫師助理、特別護士、掛號、及開立診斷書費用。 生育 10,000 結婚 10,000 退隊 依實際參加編組日起算 參加互助滿三年給付500元,每增一年加給200元(自70年4月30日起算) 眷屬死亡 父母配偶 10,000 子女 5,000 眷屬傷病住院 給付全額健保自付(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百分之五十。 不包括項目同上 1.經費來源:每年由縣政府編列1000元義消個人繳交400元 2.申請期限:六個月內 3.應附憑證:申請書一式三份、連同有關證件、申請書、審查表、領據 4.殘障認定依公務人員殘障等級認定標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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